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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1.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工作宗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方面地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得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得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社区康复、盲人按摩及盲人按摩职称评定、残疾人劳动就业等工作。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纳入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2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12人);实有人员6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5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重点,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扎实埋头苦干,大胆探索创新,残疾人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显著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为我市残疾人加快迈进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配合落实“两补”发放政策,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05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564人,残疾人民生得到保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状况调查,制定出台《全市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实施方案》,解决了322户农村困难残疾人的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配合市和区县人社、卫计部门,落实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根据残疾程度对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二)扩大康复救助,残疾人功能得到有效补偿。完善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采取项目带动,惠及各类残疾人。开展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项目,实施差别化救助,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年救助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加大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免费基本康复服务救助力度,完成0-16岁残疾儿童少年脑瘫、孤独症等康复项目1273例;继续开展精神病防治项目,实施服药救助9831名,住院治疗2759人;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项目,免费为各类残疾人适配辅具11944件,为下肢缺失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500例。

(三)落实提升计划,教育资助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实施残疾人远程学历教育资助项目,资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完成大专、本科高等学历教育,共招收本科生12名,专科生28名。开展自行助学活动,全市资助700名义务教育段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落实省民生工程资助残疾儿童少年项目,资助残疾儿童少年170名。

(四)加大扶持力度,残疾人就业得到妥善安置。拓宽就业渠道,安置各类残疾人就业1596人,其中按比例就业773人、集中就业和基地就业105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183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246人、社区基层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247人,通过职介及其他途径大学生上岗42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各类残疾人3009名。扶持残疾人就业企业项目,扶持资金741.4万元。强化盲人就业,扶持盲人按摩服务点22家、盲人按摩规范化管理服务点46家、盲人按摩示范店2家、视力残疾人按摩师补贴64人,补贴经费合计116.3万元。

(五)实施精准扶贫,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有力。研究制定了《西安市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状况调研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涉农区县残疾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明确了措施和要求。通过普遍调查对贫困残疾人进行精准识别,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9196人。着力做好农村残疾人脱贫工作,采取公司、合作社、基金会等机构加基地和农户的方式,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残疾人户及早脱贫。全市共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15个,每个基地补贴5万元,安置带动186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投入600万元开展“自强绿色行动”,扶持3000名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殖业和手工业;投入322万元,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扶持慰问困难残疾人9051户。完成驻村帮扶年度任务,被评为先进。

(六)规范机构建设,托养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建设,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相互依托,齐头并进。在城六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安养服务,完成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任务2600名。对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和托养机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制定了《全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管理办法》。召开全市残疾人托养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七)发挥宣文优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扩大宣传残疾人事业,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195篇(条),向《陕西残疾人》杂志投稿34篇;和省残联联合举行了“推进残疾预防 健康成就小康”——陕西省暨西安市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编印了《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和我市助残政策汇编;举办了“宣传十九大精神

重温红色经典”——陕西省暨西安市第26次“国际残疾人日”残健融合诵读展演及书画作品展活动。积极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全年开展文体活动10项。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荣获一等奖3个、二、三等奖各2个以及团体组织奖,我市的聋人群舞《大老碗》节目,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汇报演出,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开展了残疾人书画交流展示活动,参展作品展示了我市残疾人的书画才艺和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城六区“爱心影院文化助残”活动,采取向盲人“讲”电影的方式,达到盲人“看”电影、交朋友、陶冶情操、享受和融入社会生活的目的。残疾人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参加了轮椅篮球全国锦标赛,组织残疾人参加了全民健身月活动,开展了残疾人体育辅导员进家庭服务,举办了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论坛及各项残疾人体育比赛。

(八)继续扩大范围,无障碍环境得到不断提升。开展无障碍环境监督体验,促进无障碍环境改造和管理,参与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电话电视问政。认真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投入资金360万元,为6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针对精准扶贫政策要求,为蓝田100户和周至1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

(九)维权维稳并举,残疾人法律维权进一步加强。结合“七五”普法和助残日活动,修改编印《残疾人法规政策汇编》。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援助工作组织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救肋服务,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办结残疾人非诉和申诉案件2件。做好接待信访工作,接待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10185人次,转办办理各类残疾人信件134件,接待残疾人集体访8次、外地流浪残疾人20余人次。重视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保证了“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没有出现进京上访的人和事。

(十)着力提升服务,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指导区县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做到选准、配齐,符合规定,共选聘3765人。协调市级资金1347万元,落实残疾人专委生活补贴、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全面启动全市各级残联换届工作,13个区县残联及165个街道(镇)完成了换届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核发工作的通知》,对办证流程、时限、迁移、资料管理及有关要求、残疾人证有效期、等级和类别变更、换领补领的相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共审核17579人办证信息,全市持证残疾人176417人。按照“试指标、试方法、试手段、试队伍”的要求,开展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全面完成2017年动态更新及更新试点工作。首次运用残疾人移动服务终端APP进行入户调查,共调查残疾人38304名。发动基层干部及残疾人专委3389人,对3776个社区189041名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进行入户调查,并完成了数据录入。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补贴,积极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范围,突出项目运作,志愿助残活动扎实开展。

二、抓住重点,大胆创新,残疾人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认真研读中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针对我市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了《西安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多次征求基层残联、残疾人代表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同意,我市制定的规划纲要已印发实施。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目标任务,分年度进行细化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市级各个部门,定期进行督察督办。

(二)康复救助力度不断加大。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从12000元提升到28000元,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户实施送训费补贴,每月补助送训费500元,用于困难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实现了0-6岁残疾儿童全部免费享受基本康复服务;开展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项目,实施差别化救助,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三)积极开展残疾人民生提升项目。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为7—1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少年实施了康复救助。为500名下肢缺失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大腿标准从过去的5000元提高到11000元/例,小腿从过去的3000元提高到9000元/例。

(四)高标准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推广工作。围绕“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两个目标,不断深化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应用,通过强化培训和定期通报两项措施,全面实现了助残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建立残联系统OA办公平台,实现了市、区县和街道上下级之间以及机关处(科)室间办公规范化、流程化和自动化,有力提升了工作效能;加强机关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机关网络线路和互联网带宽进行了升级改造,互联网带宽由8M专线扩充到18M,提升了基础网络对机关业务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利用“两微”和LED屏信息发布优势,及时分享传播残联工作动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我市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做法在全国介绍推广。

(五)不断深化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总体要求,认真总结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试点经验,积极大胆探索,不断完善措施,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评估,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模式,全市所有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涉及残疾人服务的12个项目全部通过市及区县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金额6000多万元。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指导中标方按要求投入项目实施,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服务质量,让残疾人满意。

(六)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明显增强。在学习借鉴成都市办法以及征求区县残联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总结实践工作经验,结合实际,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西安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健全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村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社区、村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更好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三、以精准服务为目标,不断打造“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联铁军

(一)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武装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学习纪律,坚持落实会前点名、缺席补课等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新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两学一做”重要论述、党风廉政建设、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扎实学习了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形式多样,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残联系统干部进行培训提高,既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又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多媒体电子专栏、残联网站、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以及学习园地等载体,及时更新学习内容,拓宽干部视野。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用理论指导工作,在实践中丰富所学理论。领导班子带头,党员干部参与,撰写了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二)加强机关党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成员分专题定期上党课。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量化打分,监督指导。积极开展党建自查整改活动,重点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制定了规范党费工作、规范固定党日活动、党建工作责任、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把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言、交纳党费、学习党章常规,作为固定党日规定内容。按照“准确、完整、规范”要求,将每一位党员准确信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到梁家沟实地参观学习,重温入党初心,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

(三)弘扬正能量,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实行“一岗双责”;党组针对干部队伍思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改进的具体的措施,定期在党内通报有关情况,定期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利用身边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人道主义新理念,最终落实到爱岗敬业、投身到为残疾人服务上来。

(四)落实“三项机制”,打造铁军做表率。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开展“追赶超越当先锋,打造铁军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当好贴心店小二,争做五星级服务员”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精准服务,做到说办就办、立马就办、事不过夜,力求打造一支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铁军队伍。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办事程序,我会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切实维护了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班子整体合力与民主意识。坚持重大经费、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决策机制。坚持分工负责制,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强化班子的责任意识。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整改。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定期邀请和组织各区县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代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凝聚科学发展共识。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细化任务,做到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年终开展述职述廉述效,严格考察考核。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纪党规,开展“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准则》、《条例》新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做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项目实行公开透明上网公布,严控三公经费,规范报销程序,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截止目前,市残联无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2017年度,我市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广大残疾人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改进和加强。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抓手,切实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努力带领广大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决算收入3,460.89万元,比2016年同期减少378.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相比去年市财政和上级单位省残联的年中追加情况变少。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决算支出3,460.89万元,比2016年同期减少378.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相比去年市财政和上级单位省残联的年中追加情况变少。

2017年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32.36万元。

(2)其他收入103.2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1,332.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242.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0.36万元。

(2)项目支出2126.4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按照经济分类划分,本年基本与项目合计支出345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1.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66.8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337.5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0.63万元。(相加后相差0.01万元为转化万元四舍五入结果,不属于计算错误)。

(4)年末结转和结余1.6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或保留的资金。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收入3,355.9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6.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市财政年中追加相比去年减少。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3,355.9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6.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市财政年中追加相比去年减少。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3.6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11万元,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1,027.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0.69万元,残疾人康复10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866.4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76.21万元,

住房公积金52.92万元。(合计相差0.01万元为转化万元后四舍五入结果,不属于计算错误)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2.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0.36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242.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25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90.3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0.36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2.36万元,支出32.36万元。主要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91万元和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21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6.12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52%;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89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比去年出行规模、人数、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在途路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接待批次和人数相较去年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接待外省残联考察学习人员住宿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为下属单位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所拥有的一般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相较去年减少。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对部门所属13个专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30.1946万元。(专项资金为市残联报送执行方案和拨付计划交付市财政审批后,由市财政直接拨付,资金不流向市残联)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特此说明:2016年决算公开中,因口径理解错误,将市残联职工的职工工资和退休老干按照国家规定应享有的生活补助(如取暖费等)等费用包含在内公开,实际上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定义来讲公开内容是不准确的,今年更正公开,与去年对比有所变化,特此说明。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1万元,对比去年决算(去年决算116.8万元)减少34.19万元,减少原因为今年机关运行费用预算及使用上较去年对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者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九、2017年财政批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