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1、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工作宗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七)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7年度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按照中省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总体部署,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重点,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努力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残疾人全面迈向小康社会打牢坚实基础,为振兴大西安做出新贡献。
(一)兜底保障,切实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1)配合民政、财政部门,继续做好困难残疾人、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2)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出台政策,确保“生活困难、靠家庭成员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低保”。
(3)协助民政部门扎实落实“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家庭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纳入供养救助范围”政策,构筑兜底保障线。
(4)配合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养老、医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协调人社、卫计等部门,将29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5)落实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继续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6)协助建委、扶贫办等部门,继续开展危房改造项目,通过区县、乡镇、村三级实地考察、困难鉴定,满足需要重建新房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的需求。
(二)多措并举,切实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帮助每一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家庭收入。
(1)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残疾人职介力度,常态化举办不同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公益招聘会。
(2)加强与地税部门合作,创新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模式,探索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的有效途径。
(3)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好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基层就业和公益岗位就业,全年安置残疾人就业不少1500名。
(4)推进落实已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中、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出台西安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方案。
(5)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自强绿色行动”项目,全年扶持3000名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植业、手工业等多种经营,鼓励农村残疾人就业。
(6)在全市建设15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不断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基地引领辐射作用;继续落实好省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项目,积极争取省上项目资金支持。
(7)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残疾人创业培训工作,全年培训残疾人不少于2600名。
(8)认真落实盲人按摩扶持政策,加强对盲人按摩直补点、规范化点、示范店的管理和技能提升培训,促进盲人稳岗就业。加大对农村盲人按摩培训力度,鼓励农村盲人按摩人员通过提供盲人按摩服务,实现就业增收。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和职称晋升审核、申报工作。
(9)落实集中安置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三)精准服务,着力提升残疾人获得感
选准项目,强化管理,依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1)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为7—16岁残疾少年实施康复救助。
(2)落实《西安市“十三五”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救助和住院救助,确保精神残疾人应治尽治。
(3)实施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落实《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全年为500名困难家庭成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4)积极推动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各区县建立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开展残疾人心理康复援助工作。
(5)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工作,探索定点康复机构进社区服务机制,全年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不少于36000名。
(6)继续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年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不少于3000件,为500名下肢缺失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
(7)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管理,打造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样板,强化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建立康复人才库。
(8)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利用残疾人重大节日,做好常规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
(9)积极开展“自行助学活动”,资助500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完成学业,每人资助标准不低于500元。继续开展远程残疾人教育,努力提高残疾人学历水平,满足残疾人高等学历教育需求。
(10)与市民政局共同落实好残疾大中专学生资助项目,参加统考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被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录取的残疾学生,每人一次性分别补助3000元、5000元、7000元。
(11)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中国手语的学习和使用,为各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提供手语培训,计划投资100万元购置手语自学教学软件,配发到各窗口单位。
(12)组织开展扶贫走访慰问活动,全市走访慰问残疾人不低于6000户,每户标准不低于300元。
(13)加强空白区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在城六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安养服务,完成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任务2600名。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困难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完成任务200名。
(14)认真履行监督、建议职能,积极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筹划成立市无障碍监督协调委员会和市无障碍环境督导总队。加强与城建部门协调联系,推进《无障碍建设条例》和《无障碍建设设计规范》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改造工作。
(15)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摸清底数,为600户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帮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筹资金,加快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
(16)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80篇(条)。利用重大残疾人节日,组织新闻单位,精心策划1-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主题宣传,形成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强大合力。
(17)邀请书画、摄影名师,举办2-3期基层残疾人书画笔会和书画展、摄影骨干培训和摄影展活动,发现和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
(18)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项目,结合“三秦读书月”、“全民读书日”活动,开展第八届全省残疾人文化活动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9)发掘一批具有地方风情特色、体现残疾人艺术特点的文艺节目,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组队参加全省、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
(20)重视市级特教学校艺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建立和扶持1-2个区县残疾人特殊艺术基地,为承担重要文艺演出任务奠定基础。
(21)组织开展“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全民健身周”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日”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盲人足球、聋人足球、特奥融合足球比赛、肢体和听力言语残疾人乒乓球比赛,举办中国象棋培训及交流赛、飞镖比赛等活动,开展轮椅健身操培训和展示活动。
(22)在高陵区残疾人体育馆举办“西安市残疾人体育活动中心”命名和授牌仪式,同时安排相关项目体育赛事活动。
选择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进家庭计划项目”,鼓励基层单位动员残疾人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比赛和交流展示活动。
(23)积极做好2017年世界夏季听障奥运会、北京冬奥会等系列国内国际体育赛事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的实施,发现和推荐有潜力的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冰雪项目培训。
(24)落实信访责任制,发挥12385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残疾人劝解、政策诠释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全力做好十九大期间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
(25)积极发挥市法律救助工作站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律师事务所的协调沟通,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
(26)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残疾人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27)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补贴待遇,选聘街镇、社区和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3800名。
(28)准确掌握《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办证程序,把好审查关口,落实工作责任。
(29)按照上级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指导意见,认真组织好区县、街镇残联和社区(村)级残协换届工作。
(30)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的协调、宣传和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适宜残疾人特点的有益活动,畅通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言献策渠道。
(31)以残疾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推进志愿助残由重大活动服务型向日常化、实用化迈进。完善助残志愿者服务网络,加强助残志愿者网上注册登记,开展志愿者培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
(32)加快出台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大对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33)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政策措施、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和评估办法,继续扩大实施项目,抓好检查指导,适时召开购买助残服务研讨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34)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抓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的动态更新,强化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不断提高使用率。
(35)抓好与咸阳、西咸新区残疾人工作的对接,建立完善与我市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促进西咸新区残疾人工作与我市同步协调发展。
(四)强化管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落实“追赶超越”、“五个扎实”和“三项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勇于担当、充满活力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继续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落实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或高校培训基地联系合作,不断拓展培训方法和途径,分期分批举办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确保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继续梳理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加大机关工作作风整治,扎实落实“三项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继续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制,坚持科学安排,从细分解任务,层层从严要求,及时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突破。
3、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纳入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4、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2017年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等文件规定,参考单位上两年财务决算的收支情况和去年预算编报数据,结合本年度的实际工作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工资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12月在册工资数据进行编制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照西安市财政局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进行的测算核定。项目支出编制为收集各业务处室反馈的实际工作需求,测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核准意见进行填报。
5、“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响应减少三公开支政策,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同期减少16.9万元,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增加1万元。
二、预算报表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无
7、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补充说明
本次公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包含我机关系统及所属事业单位共3个。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72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4万元,项目经费8743.81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30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15万元,项目经费352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比例646.51%。增加原因: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中项目经费预留财政局账户,未下达至部门预算中,故增加比例过大。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83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76万元,公用经费110.61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85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4.1万元,公用经费114.39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行政运行减少比例3.1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对比表
三.2017年残疾人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8.81万元。此项目实施单位为西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名称0-16岁残疾少年儿童抢救性康复助听器招标尾款。
四.专业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五.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8.12万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8.12万元。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4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八.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9728.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5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61.14万元。
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98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明细:基本工资269.8万元,津贴补贴25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0.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办公费10.25万元,印刷费1.92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5.3万元,取暖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2.2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1.5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退休费7.8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住房公积金5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