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5日

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具体指示。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面,改善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使残疾人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二、活动形式及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盲人按摩服务点”推动城镇残疾人就业;通过“自强绿色行动”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通过 “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安置带动残疾人实现就业;通过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和城镇残疾人技能培训、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水平。

(一)“残疾人创业行动”。以创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活动,扶助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为市民提供各种便民服务,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扶助2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二)“自强绿色行动”。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村残疾人“自强绿色行动”活动。在除城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以外的区县开展,扶助4000名农村残疾人。

(三)“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挥带动、辐射、示范作用,帮助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或实现就业。在全市共建立22—25个就业扶贫基地,其中14个区县级就业扶贫基地;8—11个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完善就业扶贫基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盲人按摩服务点”。扶持盲人自主创业,在家庭所在社区创办盲人保健按摩服务点。对2009年后(含2009年)扶持过的盲人按摩直补点,经过评估考核达到统一标示、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的,给予一次性扶持。

(五)“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和城镇残疾人技能培训”。各区县依照本地行业特点,选择特色行业,对1200名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对1400名城镇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

(六)“盲人保健按摩及残疾人计算机培训”。全年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90名,残疾人计算机人员100名,其中盲人计算机人员25名。

(七)“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教育”。完成培训100名。

(八)“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继续贯彻执行扶持残疾人学习驾驶技能的补贴政策。

(九)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对在企业见习、培训期间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三、扶助标准

(一)“残疾人创业行动”。每名残疾人补贴3000元,用于创业流动资金。

(二)“自强绿色行动”。每名残疾人补贴20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木、牲畜等生产资料。

(三)“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每个基地补贴50000元,用于残疾人基地建设和扶持残疾人生产、生活。

(四)盲人按摩服务点”。对在家庭所在社区新创办盲人保健按摩服务点给予每名3000元补助。对2009年后(含2009年)扶持过的盲人按摩直补点,经过评估考核达到统一标示、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的,给予每点一次性8000元的扶持资金,用于更新设备,补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支出等帮助盲人稳岗就业。

(五)“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和城镇残疾人技能培训”。农村和城镇技能培训每名残疾人培训经费补贴600元,其中省级补贴300元,市级配套300元。

(六)“盲人保健按摩及残疾人计算机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经费,省级补贴每人1200元,市级配套补贴每人1200元;残疾人计算机省级补贴每人400元,市级配套补贴每人400元。

(七)“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教育”。远程教育培训费560元,完成培训课程并参加考试给予补贴费用300元,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给予奖励500元。

(八)“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凡属我市户籍,在2013年12月1日后取得C1、C2、C5驾照的残疾人,每人一次性补贴1500元。

(九)“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补贴”。对在企业见习、培训期间的残疾人大学生,除享受国家、省、市大学生补助政策外,每人每月再补助生活费1000元,补助不超过三个月。

四、经费来源

(一)“残疾人创业行动”、“自强绿色行动”、“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

以上项目经市和区县两级残联组织进行评估考核后,报市财政局核准。凡项目落实到人,实施到位,目标任务完成的,扶助经费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及时拨付。所需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其中市和区县两级负担比例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按市和区0:10的比例分

担;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沣渭新区、高陵县按市和区7:3的比例分担;

临潼区、长安区、户县按市和区9:1的比例分担;

周至县、蓝田县按市和县10:0的比例分担。

(二)盲人按摩服务点”、“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和城镇残疾人技能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及残疾人计算机培训”、 “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教育”、“残疾人驾驶员培训补贴”、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补贴”项目。

以上项目经费,经市和区县两级审核后,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市财政局审批,除省上的补助经费外,其余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同时,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贴资金。

五、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残联要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就业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送服务,送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残疾人特困家庭能够得到应有的就业服务和援助。

(二)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选好项目;发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优势,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技术支持。

(三)此项活动将纳入残联系统年度目标考评范围。

(四)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执行情况,各项目需如实填写《“残疾人创业行动”就业情况登记表》、《“自强绿色行动”项目扶持登记表》、《“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审批表》、《西安市盲人按摩服务点申请表》、《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补贴发放认定表》、《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审批表》等相关表格及汇总表,并于9月30日前按项目要求上报市残联(电子版)。

     六、此方案执行期暂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