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群众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把我会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实施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

本会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执法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二)公开的方式:

1、机关办公楼内两侧墙面设宣传栏。公开本会职能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在残联政府网站信息网页公开。法律法规、收费依据,办事纪律、服务指南、办事时限及举报箱、举报电话等。

(三)公开的重点

1、对外公开的重点:①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②;残疾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③问题回复;④办理程序。

三、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立由机关负责人为首的监督评议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首问责任制。残疾群众来我会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相关的处室找到经办人。

2、领导下访日制度。每月会领导下到各区县调查接防,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一般在5日内回复。

3、责任追究制度。本会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与公务员考核、奖惩及职务晋升挂钩,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监督评议

(一)加强内部监督

健全本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制、奖惩激励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评议,主要查评公开率和实现率。

(二)加强外部监督

进一步加强联系,泛征集残疾人群众对本会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