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应携带下列材料,向户籍地区(县)或市残联提出申请:1、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低保证或村委会(社区)开具的贫困证明。

(2)审核:区(县)、市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核对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卡, 申请人到定点医院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3)备案:区(县)、市残联对救助对象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