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西安市人民政府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登录
退出
注册
本站支持ipv6
首 页
政务信息
资讯信息
业务频道
网上办事
投诉建议
首 页
政务信息
资讯信息
业务频道
网上办事
投诉建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康复服务
/
服务流程
/
正文
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工作流程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4-12-11 10:59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字体:
大
中
小
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社区(村)残疾人协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个人相关材料→街道(乡镇)残联对救助对象进行初筛,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定点康复机构对初筛合格者进行复筛评估(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乡镇(街道)残联对复筛合格者进行公示→区(县)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批→前往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救助。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当前页